灾后村庄重建应尊重农民选择


2008年7月16日

农民日报


地震两个月后,灾后安置工作还在加紧进行。截至7月7日国家已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157.97万顶,活动板房也已安装近4万套,绝大部分受灾群众都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在社会各界群策群力规划农民永久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有一个群体是不能忽视的,这就是农民自己。我们必须以农民为主体推进农村灾后重建工作。
  首先,农民是灾后安置最庞大的一个群体。与城镇的混凝土框架房屋不同,农民自建房屋大多是砖瓦结构,在地震中损失尤为惨重,像都江堰市向峨乡棋盘村、绵竹市汉旺镇新开村、安县秀水镇东风村等等很多村90%以上房屋无法修复。因此,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满足农民需求,高度重视构建农民的参与平台。
  其次,农民了解当地情况,他们最能“因地制宜”。灾区农民长期生活在当地社区,非常熟悉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清楚灾后安置重建所面临的优势和潜力、困难和劣势。因此,在安置重建中应当构建农民自主参与的内在机制,让农民能够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从自身实际需要出发选择安置重建方式。
  最后,农民是灾后安置重建的利益主体,他们最有发言权。灾后安置的过程,既是农民重建家园信心不断增强和参与灾后重建主动性不断提高的过程,同时又是广大农民的“民间智慧”能够充分汇集和各种现实需要得到有效满足的过程。应当防止因农民被排斥而抑制其重建家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在一定程度上助长部分灾区农民可能产生的被动依赖的不利倾向。
  实际上,住在帐篷和活动板房里农民也在讨论着自己未来的永久性住房,对于山区与平原,经济发达和相对落后,旅游业为主和务农为主的不同农民来说,想法是不一样的。都江堰市向峨乡棋盘村以种猕猴桃为主要经济来源,农民董宗如希望从山上搬下来集中居住,认为可以邻里互助,水、电等基础设施也好安排。拥有大量林木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绵竹市清平乡、天池乡农民杨永东、肖代英希望回去继续种种树、去矿上打打工。一家在外多年的北川禹里乡农民谢小华不想再回去,她希望把户口迁到打工的城市,把老家的宅基地折成钱。旅游业发达的彭州市小鱼洞镇太子村村民不愿意政府出资重建房子,按照他们地震前的计划,有外来投资者来搞旅游观光农业和服务业,农民不但免费住进每人平均40平米新房子,还要分3~5万元。
  对农民不同的要求政府应该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第一,农民有回去的意愿,原住地经过地质评估可以住,而且符合灾后重建整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应该尊重农民意愿回原住地建永久性住房。第二,对有些愿意集中居住的农民,按照已审定的农村重建规划和相关乡村规划,在考虑生产半径和基础设施配套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受灾农户将原分散居住的灾毁房屋宅基地,按“拆院并院”的方式,集中规划重建。第三,对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地震前已经在进行新农村规划的村子来说,应该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第四,有些在外打工创业多年,愿意举家搬迁的农民,应该允许他们放弃宅基地,异地安居置业,并且按市场化配置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第五,经过全村大多数村民同意,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引入社会资金进行综合整理和产业开发,并由开发主体统一建房安置农户。

作者:程鸿飞;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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